扬州知名律师
13705270378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抵押担保
文章列表

产权证被撤销的抵押是否有效?

2013年12月26日  扬州知名律师   http://www.yzzmlaw.com/
     产权证被撤销的抵押是否有效以下用三种情况说明:
第一种意见认为,抵押合同无效。理由是:抵押权的设定属于处分行为,抵押权人对抵押物应当具有处分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称《民通意见》)第113条规定:“以自己不享有所有权或者经营管理权的财产作抵押的,应当认定抵押无效。”
 第二种意见认为,抵押合同效力待定。理由是:按照《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对于抵押人无权处分而设定的抵押权,经财产权利人承认或者抵押人事后取得所有权的,应当发生抵押权产生的法律后果。也就是说,这种行为是一种效力待定行为。
第三种意见认为,抵押合同有效。理由是:《担保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该法没有对抵押人无权处分而设定抵押权的效力作出无效的规定,《民法通则》亦未对此设置一般规定,依据法理,财产登记簿上列明的所有人,实际并非财产的所有人,就该财产设定抵押权时,债权人善意信赖该登记而与之设定抵押权的,基于登记的公信力原则,债权人仍然可以取得抵押权。

来源: 扬州知名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抵押担保属于连带债务吗 连带的类型有哪些
  • 2.个人房屋抵押贷款年限 诉前保全查封的房产有期限吗
  • 3.拿房产抵押贷款怎么贷?个人住房贷款流程如何办理
  • 4.房产证抵押贷款利息是多少 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的计算方式
  • 5.隐瞒房屋抵押情况引发购房纠纷 房产抵押担保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