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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去世后担保还有效吗 担保合同约定期限不明怎么办

2020年9月13日  扬州知名律师   http://www.yzzmlaw.com/

  周广桂律师,扬州知名律师,现执业于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担保人去世后担保还有效吗

  担保人去世后担保还有效吗,对于这个问题,相信很多人都想了解,因为有的时候由于不可抗力,担保人意外去世,我们的相关合同是不是还能得到担保,其实,这种情况,一般担保可能变成了无效的,接下来由为大家带来担保人去世后担保还有效吗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担保人去世后担保还有效吗

  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担保通常由当事人双方订立担保合同。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那么,在担保人去世之后,担保还有效吗

  担保人死亡之后,如果没有留下遗产,那么之前所设立的担保已经在实质上失去效力了,但是如果留有遗产,则担保还是有效的,其继承人应在其继承的份额内承担保证。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值得注意的是,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二、借款的担保人有效期多久

  我国《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

  借款期限是指借贷双方依照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使用期限。

  三、担保人的范围是什么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务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

  保证的内容包括代为履行和承担赔偿两种,具体应由当事人约定。代为履行即双方约定,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代其履行。只有在保证人履行不能时,才可以承担赔偿替代债务的实际履行。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

  保证人承担保证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破产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担保人去世后担保还有效吗的相关知识,担保合同是有人担保才能成立,担保人去世了,担保有时候很有可能就无效了。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担保合同约定期限不明怎么办

民间借贷中一般都会找一个担保人进行债务的担保,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也是有一个期限的,这个担保期限一般是2年,那么要是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期限不明怎么办

  担保合同约定期限不明一般是按照法律规定的2年作为担保期限。

  《担保法》第26条规定,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保证的期限,是要求债权人必须要在期限届满前,向担保人主张担保。同一般的合同履行不同,一般的债权债务纠纷的履行期限必须是约定的期限届满后向对方主张权利。

  那么,主债务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如何认定担保期限是无期限限制还是从主债务成立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的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的6个月。对没有还款日期的债务,期限届满如何计算,应优先参照《合同法》。《合同法》第206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债权人应该先遵守双方的交易习惯,如果没有交易习惯的,可以返还,但债权人如果主张还款的,须给债务人合理的还款期限。也就是从合理期限届满时,认定主债务到期,担保就从该时起计算6个月。

  另外,《合同法》第62条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该规定也与上述规定相符合,即债权人可以随时向债务人要求还款,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担保期限则从必要的准备时间到期后开始计算。

  必要的准备时间与合理期限是否有冲突笔者认为没有冲突,两个期限都是让债务人就履行债务做必要的准备,以避免因为债务人没有时间准备造成违约的状况,从而导致不必要的纠纷。那么,如何确定这两个期限首先要考虑债务的数额。数额较大的,应给予较长的履行期限。如何认定数额较大如果能对债务人的情况查清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债务的履行期限;不能查清债务人情况的,根据本地年度人均收入的标准与债务数额相比较。超过一年收入的,应给予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准备比较合适。其次要考虑债务形成的期限。对于债务形成时间较短的,应给予较短的履行期限。

  综上,对于主债务没有履行期限的担保期限应从债权人给予债务人的必要准备时间与合理期限届满后开始计算。


来源: 扬州知名律师  Tags: 担保人去世后担保还有效吗,担保合同约定期限不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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