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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担保的时效 担保合同怎么选择管辖法院

2021年5月18日  扬州知名律师   http://www.yzzmlaw.com/

  周广桂律师,扬州知名律师,现执业于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借款合同担保的时效

  很多时候为了确保借款的可靠性,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一个担保人来为其进行担保,保证在借款合同到期后能按时归还借款。但在实践中担保人往往会认为只要超过了担保时效就无需承担任何了。那么借款合同担保的时效是多久下文为您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以供参考。




  一、借款合同担保的时效

  根据《担保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二、担保人过了担保期限就能免责吗

  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三、借款合同的担保方式有哪些

  1、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与贷款人约定,当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承担的行为。


  保证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连带保证,即贷款人和保证人约定,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二是一般保证,即贷款人和保证人约定,在借款人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借款人财产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承担保证。


  2、抵押。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法律规定的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贷款人有权依法将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的范围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的财产,抵押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3、质押。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贷款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贷款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权利质押是指转让所有权以外的财产权作为质押的担保方式。以下权利可以设定质押: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权利。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借款合同担保的时效的相关资料。很多时候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保证的取决于债权人的要求,所以在签订借款合同时最好明确约定担保的期限,避免日后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如果还有疑问,欢迎咨询的在线律师。





担保合同怎么选择管辖法院

  供方和买方签订供货合同,约定若发生争议由仲裁机构仲裁。同时一担保人向供方出具《担保函》,承诺对买方应付货款提供连带保证。后买方欠付部分货款,且向供方发函要求解除合同。供方公司不同意解除合同并起诉至法院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


  法院认为:供方的诉讼请求是主张担保人承担保证,代买方履行未支付货款的义务,但依照《担保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担保人依法应享有买方的抗辩权。买方的实体权利来源于其与供方签订的供货合同,作为保证人在行使债务人的抗辩权时,同样可以依照合同的约定以及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实体抗辩。而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供货合同时产生的争议,属于仲裁管辖的范围。法院如果对上述争议进行实体审理,势必侵害供买两方基于仲裁条款约定而享有的选择仲裁解决纠纷的权利,违背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因此,当主合同约定了仲裁管辖,而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仲裁管辖的情况下,原则上应当先行通过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经仲裁对主债务的范围作出确认。


  故法院判决:驳回供方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终字第125号






来源: 扬州知名律师  Tags: 借款合同担保的时效,担保合同怎么选择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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