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知名律师
13705270378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事案例
文章列表

美容师心不美 明美容暗做贼

2013年8月27日  扬州知名律师   http://www.yzzmlaw.com/
  一美容师在贪欲驱使下,将黑手频频伸向来店里做美容的顾客,她多次进行盗窃,累计金额达2160余元。8月3日,被告人陈蕊被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去年8月初,顾客夏某到荥阳一家美容美发店做美容,店内年仅20岁的陈蕊,因为工作细致而且又跟夏某谈得来,便成为了夏某的美容师。一次,夏某做完美容回家之后,发觉钱包里的钱好像是少了一点,但是夏某没有在意。8月16日晚,夏某再次从美容店回家后发现,自己背包里的钱夹现金少了1000元左右,夏某这才觉得自己可能遇到了小偷,可是又不记得是在哪里被偷,于是只能自认倒霉。时隔10天后,夏某又来做美容,结账时发现钱包里少了600元现金,夏某终于按捺不住,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原来,夏某第一次来到这里做美容时,陈蕊发现她是一个家庭很富裕的人,当看到她拿出许多钱办理美容卡时,陈蕊便起了歹心。第一次,她把夏某的提包放在一个衣柜里,趁夏某休息时拿出备用钥匙把柜门打开,第一次拿了560元钱后,本以为夏某发现后会马上过来询问,可是并没见任何动静,下次还是照样过来做美容。因此,她的胆子也就大了起来,并连续实施盗窃,截至案发,累计盗窃现金2160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陈蕊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退出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

来源: 扬州知名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萍乡一烟草公司客户经理无证购销真品卷烟获刑
  • 2.武长安、谢历松盗窃一案
  • 3.主观罪过不可推定
  • 4.金钱纠纷多少钱可以立案
  • 5.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办理审核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