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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的一般保证合同怎么写 民间借贷官司胜诉后怎样申请执行

2021年5月22日  扬州知名律师   http://www.yzzmlaw.com/

  周广桂律师,扬州知名律师,现执业于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民间借贷的一般保证合同怎么写

  民间借贷在生活中已经十分常见,由于借贷产生的纠纷也经常发生。如果想要尽量避免诉讼的发生,给予借款人一个保证是最好的办法,那么写好一份借款保证合同也很重要,约定了一般保证的担保人的和义务。那么民间借贷的一般保证合同怎么写下文为您整理了一篇范本,以供参考。

一般保证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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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条 本合同的保证为连带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期贷款通知》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

  第四条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第五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 保证期间,甲方机构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对甲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变更后的机构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有义务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 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 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贷款、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一条 甲方不承担保证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扣付。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民间借贷的一般保证合同怎么写的相关资料。需要注意的是,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民间借贷官司胜诉后怎样申请执行

  随着社会经济压力不断增大,借贷越来越多,民间借贷在我们生活中很是常见,然而民间借贷的随意性导致了较多的欠款纠纷,债权人为了维权,不得不提起诉讼,下面就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民间借贷官司胜诉后怎样申请执行等相关问题。

  一、民间借贷官司胜诉后怎样申请执行

  法院作出原告胜诉的判决后,会作出判决书,判决书有生效的时间,生效后如果在一定期限内债务人不履行的,原告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民间借贷起诉需要什么

  1、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2、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3、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三、民间借贷诉讼需要什么证据

  1、从书面证据上讲,当事人应考虑合同、借据、公证书和发票等书证。根据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

  2、就证人证言来讲,当事人一定要选择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作为证据,并且要保证该证人可以当庭作证,便于法院庭审顺利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意见》中规定,确认借贷关系一般应以书面借据为准,无书面借据的,必须有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证明。

  3、当事人还应注意,所诉的债务纠纷案件是否涉及有关部门的技术鉴定结论、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等,这些证据具有较高的证明力,也应向法庭提供。当事人在打官司常有举证,如何运用证据来打赢官司是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关键。

  以上就是和大家一起了解的关于民间借贷官司胜诉后怎样申请执行的相关问题,希望能加深大家对民间借贷的了解,在这里要提醒大家,民间借贷存在较大风险,大家需谨慎对待,如果您还有相关问题需要了解,也可咨询我们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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