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广桂律师,扬州知名律师,现执业于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从事律师工作始终秉承“正直、诚信、敬业”的执业理念,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勤于钻研法律、善于总结经验。秉承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宗旨,办案严谨认真、庭审经验丰富、对客户交付的法律事务,势必亲力亲为,勤勉尽责,深得当事人高度认可。
担保合同的主合同是什么
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担保合同的主合同是指借贷合同,而借贷合同是由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五条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
第十四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
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担保合同因自身原因无效,包括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部分条款无效的,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如《担保法》和《担保法解释》对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均禁止流质条款,禁止抵押权人或质权人不经任何合法程序就成为该抵押物或质物的所有权人。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有流质条款的约定,该内容无效,但该内容的无效不影响担保合同其他部分内容的效力,当事人仍应当受合同其他条款的约束,担保人也并不因此就一定减轻或免除担保。
最后提醒,如果是对外担保,还有其特殊程序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外担保合同无效: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
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
无权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无外汇收入的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法人提供外汇担保的;
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委托担保合同的主合同是指借贷合同,而借贷合同是由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第三方担保合同怎么写才有效
第三方担保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丙方:
乙方为生产经营周转资金,向甲方借款,甲方同意向乙方发放借款,丙方为乙方的借款提供担保,现三方就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元,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借款金额
本次借款金额为元
三,借款发放方式
在本协议签订3天内,甲方将借款以现金的方式交付乙方,乙方同时为甲方开具现金收据。
四,还款方式
本次借款的还款方式为现金偿还。
在借款期限届满前7日,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筹款为还款做准备。
借款期限届满前,乙方按照约定的方式将借款本金还给甲方,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据,由乙方保留收据/银行转账手续。
五,担保条款
丙方同意为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
丙方同意以自己所有的作为乙方向甲方借款的担保物,在本协议签署前将担保物交由甲方保管
借款期限届满,如乙方未归还借款,甲方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丙方提供的担保物,并就相关价款优先受偿。
丙方担保的范围: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
六,违约
乙方借款期限届满未归还借款,视为违约,在归还借款前利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利息,作为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八,其他条款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且甲方将借款交付乙方之日起生效,未经对方允许,任何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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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电话: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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