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广桂律师,扬州知名律师,现执业于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提供材料:
1、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2、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①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②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③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④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⑤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⑥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⑦其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认定书》等。
以上证据材料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相应增减,并按民事起诉状的份数提交给人民法院。
3、还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4、如委托交通事故律师代理,需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签署授权委托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第六章机动车交通事故[1]
第四十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
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
第五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
第五十一条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
第五十二条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人追偿。
第五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人追偿。
有朋友或亲人遇到交通赔偿不足纠纷,想要知道具体的帮助他们方法,上有许多律师能提供帮助。
交通事故认定复核期间起诉的怎么办
终止复核。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的期限
1、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三日内书面申请复核。
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3、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结论。
4、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5、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诉讼应注意什么
诉讼应注意以下问题:
1,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已权益时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
2,起诉的法院:你应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3,证据的收集:就你手上目前的证据来看证明力还不够.单凭汇款单不能独立证明他欠款的事实,短信中也没具体讲明数额.因此证据方面有待更全面的收集.
4,如果你胜诉,法院会依法执行,如果他没有现金还款,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他与父母之间存在继承关系,你与他之间存在借款之债.是两种法律关系.你不用管他父母的情况.
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一种证据,不能代表所有的案件事实。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的律师进行咨询。
来源: 扬州知名律师 Tags: 交通赔偿不足准备什么材料可以起诉保险公司,交通事故认定复核期间起诉的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