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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诉讼常识

2013年12月6日  扬州知名律师   http://www.yzzmlaw.com/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诉讼常识
  管辖法院: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诉讼时效:人身损害赔偿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财产损失为2年。
  审理时限:一审法院审理交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简易程序审限为3个月,普通程序为6个月;二审为3个月。
  诉讼证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车损物损证明、人身伤害的医疗费、交通费、伤残鉴定费发票,误工、被扶养人情况、伤残鉴定、死亡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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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扬州知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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