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知名律师
13705270378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事动态
文章列表

福建:饭店老板想发财兼职贩卖毒品 雇佣老汉运毒被抓

2017年1月11日  扬州知名律师   http://www.yzzmlaw.com/
福建:饭店老板想发财兼职贩卖毒品 雇佣老汉运毒被抓 2012-09-19 来源:福州新闻网 浏览次数:0 从重庆来榕务工的张某依靠勤劳肯干开了一家饭店,梦想发大财的他急功近利,竟然与他人合伙经营毒品生意。为了掩人耳目,他雇请一名67岁的老汉到重庆帮他运送毒品。18日下午,毒品刚刚运抵福州,缉毒民警就冲进饭店,人赃并获。 张某是重庆人,今年46岁,12年前他还只是一个来榕务工人员,但他勤劳肯干,慢慢攒下一份家业,并在晋安区晋安医院附近开了一家饭店,自己当起老板。 生意日渐红火,张某反而坐不住了,梦想发大财的他觉得要拓展其他业务创收。一次,一名刘姓老乡与张某闲聊时,吹嘘贩毒利润惊人,而且很轻松。禁不住刘某怂恿,张某决定以饭店为主业,兼职贩毒。 9月初,为了躲避警方抓捕,张某和刘某花2000元请了67岁的王姓老汉帮忙到重庆运毒。他们没有想到,晋安公安分局禁毒大队早已掌握了他们的计划,一张大网悄悄打开。 15日晚,刘某与上家联系,双方谈妥以每克350元的价格,购买355克海洛因,付款后,上家将藏有毒品的旅行袋交给王某。王某立即购买了车票。16日上午9时30分,他坐上一辆由重庆开往福州的大巴。 17日下午3时许,大巴抵达福州,王某一下车便直奔张某的饭店。民警随即冲进店里,将张某和王某抓获,当场缴获海洛因4小袋,共计355克。 昨日,王某和张某因涉嫌、被晋安警方依法刑事。张某落网后得知,运输、贩卖海洛因50克以上的,将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他痛哭流涕,由于贪财他毁了自己后半辈子。目前警方正全力追捕刘某。 本网相关案例:相关法规:量刑标准:  立案标准:  司法解释:  
来源: 扬州知名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扬州交通海事 “五个转”推动“三个年”活动深入开展
  • 2.扬州交通海事部门严把“红、黄、绿”管控线 全力保障苏北运河南大门安全畅通
  • 3.江都区交通运输局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打造文明交通
  • 4.扬州航道“水下蛙人”连夜摸排江堤漏水源头
  • 5.仪扬河部分航段自4月1日起实行临时交通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