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知名律师
13705270378
首 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刑事动态
事故赔偿
合同法规
抵押担保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合同法规
律师文集
刑事动态
事故赔偿
合同法规
抵押担保
物业管理
事故诉讼
合同义务
合同担保
交通法规
刑事案例
房产法规
交通安全
房屋产权
文章列表
关于借款合同公证费列支问题的复函
2016年9月3日
扬州知名律师
http://www.yzzmlaw.com/
建设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你行桂建投字(87)第183号文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建设单位公证费支出可在“待摊投资——合同公证费及工程质量监测费”中列支;建设银行经办行的公证费支出,按现行规定,应在“业务费支出——公证、鉴证费”中列支。
二、司法部正在研究修改现行经济合同公证收费标准,将于近期下达。建设银行借款合同公证费如何收取,以司法部正式文件为准。
来源:
扬州知名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合同法解第四百零二条释义
2.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3.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释义
4.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七条释义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山东省夏津县供销合作社贸易中心大楼综合经营部与河北省衡水市煤炭经营处购销煤炭合同纠纷指定管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