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知名律师
13705270378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物业管理
文章列表

多收物业管理费要双倍返还

2016年4月7日  扬州知名律师   http://www.yzzmlaw.com/
  「内容」 由建设部制定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和《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在向业主提供服务时,必须详细标明物业管理企业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示范文本”中首次提出,物管公司如果多收取物管费用,开发商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双倍返还;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开发商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
  “示范文本”特别对业主装饰装修房屋的时间作了具体说明,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在明确装饰装修施工时间划定后,其他时间不得施工。因装饰装修房屋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解读」 新规定更让业主有了主人的感觉,无论是开发商或是物业公司占用小区公共场地必须业主点头。最让业主们受惠的是,明码标价将增大物业公司巧立名目乱收费的难度,有效遏制乱收费蔓延的趋势,对不正规的物管公司能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


来源: 扬州知名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开征物业税引发6大悬念 怎样处理好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的关系
  • 2.关于物业费的7大误区 物业管理费收取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 3.物管公司收费标准与其资质无关 业主大会决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 4.如何处理好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 物管费也可以"满就减" 居民得优惠收取率飙升
  • 5.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是什么 六、核准批复县物业管理部门对报来的材料审核后给予书面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