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知名律师
13705270378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合同法规
文章列表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条释义

2014年2月11日  扬州知名律师   http://www.yzzmlaw.com/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解释】本条规定了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通知。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必要时,应当提供不可抗力的证明。

合同法频道为您整理合同纠纷相关知识,合同效力栏目分类齐全,欢迎浏览,感谢您的访问。


来源: 扬州知名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合同约定不明导致争议如何解决?
  • 2.交通事故交通监控录像能否作证?
  • 3.单方更改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呢?
  • 4.合同法解第四百零二条释义
  • 5.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