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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首例容留他人吸毒案当事人获刑一年

2013年10月13日  扬州知名律师   http://www.yzzmlaw.com/
   油跫伊?刘科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据悉,这是济南市宣判的第一例容留他人吸毒案。

  现年29岁的杨某因犯抢劫罪于2003年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2004年10月刑满释放;后又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08年3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10年2月刑满释放。年纪轻轻却已“二进宫”的杨某按说应该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但其仍迷途不返,继续以身试法。

  济南历下法院审理查明,今年2月至4月,被告人杨某多次通过赵某购买冰毒,并在其租住的房屋内多次容留赵某等人共同吸食。今年4月6日,杨某在租住处容留赵某等人吸食。4月9日,公安机关将杨某等人抓获,并从其家中缴获内装少量白色粉末的塑料袋一包及吸食毒品的锅子。

  据本案主审法官介绍,杨某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毕之后,五年之内再犯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于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一审判决后当事人未提起上诉,目前此项判决已经生效。
来源: 扬州知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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