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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小学生院门外逗狗被咬伤获赔3000元

2013年8月26日  扬州知名律师   http://www.yzzmlaw.com/
   记者郭宏黄辉 周军军 小学生院门外逗弄黑狗,没想到铁门虚掩,黑狗蹿出伤人。1月7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当庭调解了这桩健康权纠纷案,由被告甘小东补偿原告刘诚相关费用3000元。

  2012年12月16日,尚在读小学的原告刘诚看到一家院子里有一条黑狗,就在铁门外对狗吆喝了几声,没想到院子铁门是虚掩的,黑狗蹿出来咬了刘诚大腿一口,顿时鲜血直流,后用去防役费、医疗费4500元。刘诚父亲找到狗主人甘小东要求赔偿,双方就赔偿金额纠缠不下,遂告上法庭。

  主审法官经过深入调查,耐心地做双方思想工作,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甘小东补偿给原告刘诚相关费用3000元,其余由原告刘诚自己承担,纠纷双方均表示满意。(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 扬州知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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