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广桂律师,扬州知名律师,现执业于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
死亡补偿费属于慰抚金赔偿,是民法赋予人身伤害的受害人对造成精神痛苦的一项保护性民事权利,是事故人支付给交通事故死亡当事人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享有继承权的人定额化的死亡赔偿金。此项慰抚金不宜过高,也不能过低。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均为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即11周岁以下和75周岁以上的均补偿5年。
; 每一年发生车祸的次数不计其数,造成的财产、人身伤害更是无法计量,其中亦有很多因为车祸而丧失鲜活生命的,其死亡带给其他亲人以及整个家庭的痛苦是可想而知的,那么因车祸死亡可以要求的赔偿款项有哪些,车祸人员死亡赔偿标准又是什么呢,下面来给您介绍。
其赔偿款项包括: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误工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赔偿金
1、受害人为城镇居民
年龄≤60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20。
年龄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20-}年。
年龄≥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5。
2、受害人为农村居民
年龄≤60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20。
年龄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20-}年。
年龄≥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5。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被侵权人死亡后,要为其购买墓地,对其进行埋葬、火化,进行安葬,这时就产生了丧葬费。
被侵权人死亡以后,侵权人要对死亡人的近亲属支付死亡赔偿金。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被侵权人死亡以后,对死亡者的近亲属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因此给予其精神损害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与残疾赔偿金的性质不同,它不是对死者的赔偿,而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
综上,就是整理的关于车祸人员死亡赔偿标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对于因车祸死亡可要求的赔偿款有哪些,各项的赔偿标准是如何,具体怎么计算的应该都有所了解了,如果是起诉要求赔偿,大家还要注意把各项赔偿款列个清单计算清楚提交给法院。要是还要其他问题,欢迎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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