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广桂律师,扬州知名律师,现执业于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遭遇交通事故后,赔偿问题是非常重要的问题,不少当事人尤其是受害人不知道自己可以获得什么赔偿。由于对相关法规认识缺失,受害人有时候还会漏掉一些赔偿,例如误工费和护理费等。
车祸事故中受害方想要知道是否可以获得误工费和护理费,首先要了解关于交通事故赔偿的法律规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常见的赔偿费用计算:
残疾赔偿金=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城镇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误工时间;
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需要注意,上述所讲是的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并不是说一旦出现交通事故,受害一方就能获得全部的赔偿,具体的赔偿项目有其赔偿标准,比方说护理费的话就必须要在需要护理的情况下才可以获得,受害人的误工费这个一般是没有什么争议,不过也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及时计算出具体的费用。
如果在车祸中,赔偿义务人拒绝赔偿误工费和护理费的话,当事人应及时搜集证据,通过诉讼的方式索赔,涉及赔偿数额较大时最好可以找个护理费索赔专业的律师介入。
一般发生严重的车祸后,受害人受伤住院治疗期间,由于其本人生活不能自理,那么就需要他人给予帮助,在帮助的这段时间,即为护理期限。因为护理期限跟护理费等相关,所以必须确定护理期限。按规定,根据受害人的恢复情况护理期限如下:
1、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因为护理的作用在于帮助受害人,所以到其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后,也就可以终止护理,并且赔偿义务人不再继续支付护理费。
不过,实际中还要根据伤情及医疗机构意见后才能确定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时间,如果受害人出院时已经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那么护理期限即确定为住院的时间,如果出院后还没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并且需要继续给予护理的,那就根据出院医嘱中建议的护理时间确定。
2、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在车祸事故中受伤致残的,并因此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那么护理期限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不过最长不超过20年。
3、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需继续支付费用
根据受害人的恢复情况,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的,受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的,人民法院会予以受理。
经确定受害人确实需继续护理,或者属于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会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5至10年。
最后,因为受伤护理的时间一般较长,护理期限越长意味着护理费越多,所以有些赔偿义务人发现对方超过了确定的护理期限,还继续享受护理的,通常是拒绝继续支付护理费。因此,发现是这种情况的,那么建议可以在必要的时候积极起诉解决。